索引号 | 5304002019105358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11 |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2019年第9号)
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比较频繁,侵害了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组织整体声誉。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社会组织管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文件精神,玉溪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1. 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2. 未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3. 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重点打击整治下列非法社会组织
1. 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 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 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在玉溪市辖区内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 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5. 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6. 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玉溪市民政局:0877-2017075、2025592。
举报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9号民政综合楼内。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玉溪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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