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177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8-06-1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070019)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7日,我市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32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迅即安排通海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转办件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投诉人称:“1.位于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有一家无牌无照的造纸厂,该造纸厂锅炉燃烧塑料产生的废气味道较臭,使用的原料滑石粉带来了粉尘污染,有些时候会偷排废水;2.该造纸厂于两三年前被查封,现在又开始生产,三个月前曾跟玉溪市环保局反映但没有处理,有人来检查时他就不生产”。
(二)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被举报的造纸厂为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位于通海县四街镇龚杨村龚杨大桥旁。
二、调查情况
通海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联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举报无牌无照情况。
经核实,该公司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企业营业执照,无其它证件和手续。
(二)关于举报锅炉燃烧塑料产生废气味道较臭的情况。
经2018年6月8日现场核实,检查时该厂未组织生产,未发现锅炉燃烧塑料的情况,但对锅炉车间进行查看时,发现锅炉附近堆放有袋装废塑料的情况,走访该厂工人确认之前曾有燃烧废塑料的情况。
(三)关于原料滑石粉带来粉尘污染的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厂打浆车间堆放有部分袋装滑石粉原料,车间内有白色粉尘,对该造纸厂外围情况进行查看,未发现白色粉尘。经调查核实,该厂在之前生产过程中使用过原料滑石粉。
(四)关于偷排废水的情况。
经现场核实,未发现偷排废水的情况,该厂在打浆车间内设有一个废水循环池,生产废水均排放到该池循环利用。通海县四街镇、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偷排废水的情况。
(五)关于曾被查封又开始生产的情况。
经调查, 2014年4月21日,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通海县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52号),按照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完成了对杞麓湖湖盆区内11户小造纸厂(含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的淘汰关闭工作。
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对厂内的锅炉及部分设备进行拆除,并废毁上浆池和下浆池。关停拆除后,该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申报通海县湖盆区关闭造纸厂市级补助资金37777.77元,承诺不再恢复生产造纸,承诺补助资金用于妥善处理企业内部外部债务,妥善做好职工安置。2015年7月2日,申请的补助资金已兑现完成。2018年4月28日,四街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厂正在生产,立即对该厂进行检查,并当场作了检查记录,责令停产整改。6月6日,四街镇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仍在生产,书面责令立即停产,企业停产至今。
(六)关于举报三个月前曾跟玉溪市环保局反映但没有处理的情况。
经核实,玉溪市环保局接报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于2018年3月22日将举报件交由通海县环保局处理。县环保局收到转办件后,组织人员对举报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核实处理情况于2018年4月8日通过拨打举报人提供的电话0871-64110693进行回复,拨打后发现号码为云南省环保厅举报热线,无法与匿名举报人取得联系。按程序规定,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12369环保举报系统作出回复,具体回复内容为:通海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分别于2018年4月8日和5月3日对举报点进行现场检查,该厂的两条生产线正在进行生产,主要生产产品为包菜纸,锅炉正在运行,烟尘采用水膜除尘设施,眼观未见异常,未见废水外排,无环保手续。鉴于该公司在原来的地点沿用以前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依据“属地管理”原则,5月17日上午,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四街镇通报该企业情况,并研究下一步关停举措。
三、存在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除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外,该公司没有办理其它相关证件和手续。
(二)生产时燃烧废塑料和使用滑石粉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三)通海县相关职能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监督管理不到
位,对厂内的生产设备拆除不彻底,导致私自搭电恢复生产。
四、现采取的措施和结果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无牌无照情况部分属实,有土地手续和营业执照;燃烧塑料属实;使用滑石粉属实;偷排废水不属实;查封后又开始生产属实;举报至市环保局没有处理不属实)。
(一)针对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2018年6月6日,四街镇人民政府向通海县联鑫纸业有限公司下达停止生产的通知,要求该企业即刻停产,拆除厂区不符合生产范围的所有造纸生产设备。
(二)6月8日,通海县组成工作组对该公司的动力电供电系统进行断电关停。
(三)通海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五、信息公开情况
该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tonghai.gov.cn/hjbhdchtk4264/20180614/915710.html)进行公开。
六、下一步措施
(一)通海县委、县政府态度坚决,制定整改方案,在已对该公司断电的基础上,要求四街镇尽快清理原材料和产品、拆除设备,依法关停取缔,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责成通海县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死灰复燃。
(三)督促通海县压实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通海县纪委监委将精准环节调查,划清责任,调查清楚后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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